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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拆迁居民忧患 避免落入政策“夹心层”
2006年11月8日 阅读1714次
国家明确提出了拆迁关涉到人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充满人道的社会政策调整其间的利益关系,让每个为城市发展贡献出安居之所的居民不受到亏待。

  拆迁是城市居民这些年来司空见惯的事情。从经济发展史上,城市现代化过程并不必然伴随着拆迁行为的大规模发生。居住在其中的市民,很多是祖祖辈辈在此度过一生,可由于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他们不得不面对世代相居的房屋将被拆迁的命运。

  如果仅是房屋被拆并重新建设,事情或许没有那么复杂。问题是很多人还必须因此而迁出此地,可能永远无法再回原址。这个迁移的过程,需要重新购房资金的现实考量以及在此期间的居住需求。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市民遇到了现实问题:有的人拿到房屋补偿款买不起房、有的人想买房却已经过了可以申请贷款的年龄等。不仅如此,在现行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中,廉租房数量有限,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且供应紧张,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既买不起房,又不够住廉租房的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

  从政策公开的社会目标来看,之所以拆迁,在很大程度上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改善城市环境与居民生活条件。可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人拿到的房屋补偿款不足以购置新房,或没有贷款资格而无法购房。他们非但没有因为拆迁而改善居住条件,反而因此陷入了居住困境。显然,这不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指导下可以容忍的民生状态。拆迁是为了使城市居民的生存状态得以改善,出现上述情况意味着相关政策需要作出调整。从公平与公正的价值角度而言,无论拆迁是修路建广场的公共行为,还是盖房造别墅的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行为,需要满足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让所有迁出房子的人们都应该有房住。拆迁方必须重视房屋在现有房价的增值效应,必须给出更加公平合理而不至于引发上访等社会事件的房屋补偿,而且意味着在住房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中,需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避免部分被拆迁的居民落入政策“夹心层”而举步维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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