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项目区位:    企业名称:    项目用途:    项目类型: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 m2    户型: 卫    
     本地新闻
加强二手房市场监管 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2018年5月28日 阅读1622次

 

——解读《江都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解读一: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存量房即为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的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部门设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房屋过户手续完成,买房领取权证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账户,监管工作即告完成。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对存量房交易资金交存、支付实施的监督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解读二: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3550”改革方案等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解读三: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背景、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我区相关涉房部门不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老百姓对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也普遍存在较大担忧。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可以为房屋的顺利交易、卖方及时足额取得房款以及银行放贷资金的安全提供保证,能有效地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有效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解读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原则是什么?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遵循便民、安全、无偿原则。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对交易双方当事人不收取费用。除需贷款或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以外,当事人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资金监管,不申请交易资金监管的,签署交易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并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

解读五: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金额如何确定?

本办法所称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备案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价款,包括首付款及贷款等全部购房款,不包括房屋交易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及佣金。

解读六: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所需要的材料?

答:办理监管手续时,买卖双方需出示房产证及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件,同一银行借记卡,存量房交易网备合同等相关资料。买卖双方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解读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流程是什么? 

存量房交易双方持相关手续共同到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或监管银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凭协议建立买卖双方及监管方的资金管理关联账户,买方将交易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贷款等全额房款)划入监管协议约定的账户后,交易双方持房管窗口出具的交易资金监管凭证及其它所需材料到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手续,备案及登记完成后,房管窗口根据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已发证信息,通知监管银行向卖方划转交易资金。

解读八: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实行或免除交易资金的监管?

6种情形不实行资金监管:1房屋产权等价交换的;2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生效法律文书转移房屋权属的;3房屋拍卖的;4以房屋出资入股,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5交易双方中,有一方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种情形可以免除资金监管:1房屋共有人之间转让所占房产份额的;2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直系亲属为同户籍的应提供户籍证明,不同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3房屋继承、赠与、析产的;4自行达成交易且无需抵押贷款的。

解读九:解除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流程是什么?

在房屋交易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受理之前,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的,交易双方持相关材料共同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

在房屋交易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受理期间、尚未完成登记,交易双方终止交易的,及时向房管窗口和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撤销交易备案和转移登记的申请,交易双方持已撤销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

办理贷款且贷款已发放,交易双方终止交易的,贷款方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交易双方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办理解除资金监管相关手续。

交易方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纠纷,造成交易终止的,在交易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交易保证机构暂停划转交易资金。

 

 


 

上一篇:房企供应链ABS井喷 规模已达782亿元 至少14家公司涉足以解资金之渴     下一篇:扬州市江都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管理单位:江都市欣达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媒体合作、技术支持:扬州大自然网络信息有限公司